金矿爆炸事故敲警钟 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提高安全监管效率迫在眉睫

2021-04-30 中国应急网 阅读 1928

中国应急1月18日讯 1月10日下午2时,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一金矿发生爆炸事故,致井通梯子间损坏,罐笼无法正常运行,因信号系统损坏,造成井下22名工人被困失联。

根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本次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组织力量施救,由于对救援困难估计不足,直到30小时后才向栖霞市应急管理局报告有关情况,存在迟报问题。截至目前,现场救援仍在紧急进行中,事故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

1月13日上午,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视频会议,督促各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重生产轻安全

根据应急管理部的通报,2020年以来发生的矿山较大以上事故中,一些企业存在屡次违法违规问题,在监管监察部门多次执法、督办的情况下仍然敷衍整改,甚至弄虚作假。

矿山出事往往都是大事。当前矿山安全基础总体薄弱,受疫情变化、国际贸易摩擦、行业特点和极端天气等影响,个别地区、个别时段可能出现矿产品市场异常波动,企业开开停停,造成生产不均衡,事故风险增加。特别是近期矿产供需局部偏紧,矿山产能释放压力增大,多种矿产品等原料价格也不断上涨,刺激一些矿山企业超能力、超强度生产,违法违规生产现象出现“回潮”,给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带来较大压力。

一方面,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把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同于一般性安全检查,没有真正查摆剖析系统性、深层次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制定制度措施。另一方面,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重生产轻安全,缺乏内生动力,一些国有企业多层级管理,责任落实层层递减,致使制度措施和现场管理“两张皮”。

一些监管监察部门职责交叉、推诿扯皮,执法重数量、轻质量,存在不敢查、不想查、不会查的问题。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补齐系统性安全生产短板

“以往,我们主要强调‘安全发展’是安全生产的一根‘红线’和‘高压线’。今后,安全生产成为国家整体发展的一条‘主线’和‘底线’。”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宏伟说。

为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宣传部、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开展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的工作职责、程序和相关要求,确立了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十四五”开好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统筹发展和安全,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同时强调“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特大安全事故。补齐系统性安全生产短板既是“十四五”时期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也是面向2035年远景目标构建新发展格局应做的基础性工作。

通过从“人防”向“技防”转变,筑起消除安全隐患的“防护墙”。

落实检查填报流程,促进企业自查事事明朗

现阶段企业都有相应的流程管理体系,事前该做的都做了,事故为什么还会发生?正因企业忽视核心业务全流程的过程追踪。

问题主要出现在有些企业不填报或不及时填报风险隐患信息,还有一些企业较长时间段内多次零隐患填报;有些企业填报的风险隐患与实际不符,个别企业甚至刻意降低风险等级、隐瞒重大事故隐患,乃至进行错填报;有些企业基础信息漏填、隐患整改完成后未在系统内更改整改状态,漏填报。

即使企业上报,填报的风险隐患信息大多是在办公室电脑前录入,真假难辨,导致监管领导无法确保企业自查数据是否真实有效,增加了监管难度和负担。

政府监管部门可能存在未督促属地企业及时进行信息填报;对企业上报的风险隐患数据未有效跟踪,未督促其按期整改隐患;缺乏数据分析研判主动性,未与日常监督执法工作有效结合。

政府监管部门如何有效监督企业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一线员工的日常工作中?如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政府安全监管效率?

加强企业自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监管法规越来越细致,为了更有效的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监管部门有两种选择:

(1)增加监管人员,更多的现场监管:增加监管预算增加监管人员,受政府编制影响

(2)企业除了利用已有的“安全生产数据采集信息化系统”对事故后的情况追踪外,还需用移动互联网通讯设备,按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制作的电子自查表单系统,将企业一线员工采集的现场安全生产数据上传,供监管部门线上检查,做到有图有真相,确保企业自查信息的真实性。

既然应急管理部门增加编制有一定困难,那最好的方式就是加强企业自查力度。

企业自查有哪些要点呢?

(1) 把应急监管部门对不同行业企业的自查检查项,制作出相应的移动互联网电子自查表单;

(2) 不同行业企业安装App并与监管信息平台对接;

(3) 企业现场管理人员按监管检查项要求,进行日、周、月自查,现场填写电子自查表单,有图有真相,并提交到云端;

(4) 按照相应标准需求将企业的电子自查表单自动上传到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

监管自查紧密结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

过好安全生产这一关,首先需要抓好“责任关”。安全生产涉及部门多、责任链条长,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做到“万无一失”,就有可能导致“一失万无”。当前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部分行业生产经营正值旺季,越是这个时候,越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

例如,按强制性国家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的要求,提升系统的钢丝绳、悬挂装置等;提升容器的防坠器、连接装置、罐体等,上述企业设备根据国家的强制性要求,需要企业每天由专人检查一次, 确保落实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电子表单可以实现企业对设备的日常自查监管

如下图,为广东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使用自采的事事明系统按强制性国家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的要求:创立的电子自查表单“提升机日常检查工作清单”的检查项明细:

下图为广东发恩德矿业使用事事明系统制作的“提升机日常检查工作清单”电子表单,企业一线机工程师每日现场用手机填写并上传,有图有真相。

事事明系统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自动将企业带有现场水印照片的自查表单数据上传到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应急管理人员对各企业上报数据抽查。

如下图为“广东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的自查上报记录。

应急管理人员查看广东发恩德上报的带有现场照片的“提升机日常检查工作清单”列表如下,还可按需进行统计、分析、导出。

安全监管工作不能光靠一个安全员或者几个企业管理者,必须将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一线作业现场,落实企业责任制,由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线上“云监督”,时刻拉紧安全生产的警钟,从根本上降低隐患发生的可能。从企业到应急管理局形成“人人做监管,人人搞安全”的时时安全监管网络,把安全隐患抹杀在萌芽中。从而真正做到从“人防”向“技防”转变,从长远上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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